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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衔接各主要行业规
划。

    (二) 汇总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宏观指导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设性意见、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

    (三) 参与经济、行政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协调工作。

    (四) 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较大项目建设计划,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负责报批国家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衔接。

  (五) 协调国土保护、开发政策,研究农业经济、基础产业、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第三产业发展和利用外资政策措施。

  (六) 规划、协调社会发展工作,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工作。

  (七)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咨询。

  (八) 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办理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跟踪调查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参与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

  (九)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并参与重点企业改革,负责相关政策的调研和梳理工作,组织和拟订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并跟踪调查政策意见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十) 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研究全市城区经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涉及的体制改革的问题,参与制订有关配套政策。

  (十一)组织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交流改革经验、改革信息。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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