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访办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办公室设 5 个职能科室。
(一)信访工作综合办公室
市政府一楼 115 室,电话: 7652345
负责文书、档案、保密和会议组织工作;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工作。撰写全市信访工作的计划和总结,起草信访工作会议的材料及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信访工作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和措施;检查信访工作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总结推广信访工作典型经验;负责培训信访干部,统计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负责市领导信访接待日组织实施;承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信访接待室
市政府一楼 108 室。
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的群众;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处理群众来访任务;交办、转办、查办、审理来访案件;越级上访案件的接访工作;对全市来访问题接待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案件督办室(同时挂宁安市人民政府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办公室)
市政府一楼 113 室,电话: 7622842
负责国家、省、牡市领导批示案件,进京、进省、进牡市案件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重点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
(四)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市政府一楼 113 室,电话: 7622842
征集、整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及时向市领导报告或向有关部门推荐;对市领导批示的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成果转化情况;开展人民建议奖励工作;制定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办公室
市政府一楼 115 室,电话: 7652345
1 、负责对群众通过电话反映信访问题的处理;重要电话信访事项的初核、协调和办理;对函转电话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审理;对全市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 、承办省、市信访电话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期上报处理结果。
3 、负责向上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办公室定期报告本地区信访电话工作情况,并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摘报,呈送主管领导。
4 、负责全市行政首长信访电话网络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5 、负责电子信箱的管理及信箱交办案件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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