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监督协调办公室设立,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体系。有效促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法律共研、争议共调、滥权共管,不断发挥监督功能作用。另一方面以畅通监督渠道为途径,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可以定期将行政检察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通报给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来源,助力司法行政机关发挥政府层级监督的作用,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检察监督协调办公室设立,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体系。有效促进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实现法律共研、争议共调、滥权共管,不断发挥监督功能作用。另一方面以畅通监督渠道为途径,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衔接机制,检察机关可以定期将行政检察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通报给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来源,助力司法行政机关发挥政府层级监督的作用,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工作。
来源:吴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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