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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注销的公告

日期: 2024-04-23 来源: 吴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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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注销宁安古塔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231084202100002号,核发日期:2021年2月22日)中的“二街(东段)1090.70平方米,三街(东段)1115.65平方米,四街(东段)1111.88平方米,五街(东段)1112.66平方米,六街(东段)1112.89平方米,七街(东段)1404.97平方米”,其它指标不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销失效。

    特此公告

 

 

  

 

  宁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来源:吴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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