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卫生健康局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卫生健康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主体及整改要求,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通报问题整改进度及整改情况,指导协调各责任单位(股室)认真抓好整改,举一反三查找不足,查漏补缺落实整改,确保真改实改。
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制定了《宁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具体负责人、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切实以良好的工作业绩验证巡察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党史、各级领导讲话等重点内容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2024年已进行集中学习4次。②加强对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指导,开展会议记录培训1次,规范会议记录书写。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卫健实际,进行专题研讨2次,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推进卫健工作落实。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完善市卫健局“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要求、学习内容和形式。2024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目前已组织“第一议题”学习8次。②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及考核细则中,作为常态化督查项目。③加强对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指导,开展会议记录书写培训1次,规范会议记录书写。
3.关于“卫健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领域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刻领悟其内涵精神,并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推进卫生健康局事业发展的思想引领。②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进行传达学习。2024年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2次。
4.关于“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各医疗机构已制定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管理制度,科室医疗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交接记录登记规范。
5.关于“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成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目前,宁安市三陵乡卫生院已完成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渤海镇卫生院中医馆正在建设中,同时卫健局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持续推进中医馆建设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建设。
6.关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工作要求,集中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下发《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通报》,按照方案要求执行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的奖惩机制,严格兑现奖惩。对排名前三的江南乡卫生院、宁安镇卫生院、石岩镇中心卫生院三家单位分别奖励19.19万元、17.92万元、15.74万元,对排名后三的路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路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京城林业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家单位分别扣罚15.54万元、18.13万元、19.18万元。
7.关于“落实妇幼相关‘十四五’规划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2024年已完成母乳喂养知识培训2期,提高医护人员对母乳喂养的重视程度,熟练掌握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咨询服务能力。②重视孕妇孕期妊娠风险评估工作,实行危重孕妇专案管理,提前预判风险,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及时指导转诊就医,努力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③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发现风险因素,及时指导就医,减少危急重症的发生,降低0—6岁儿童死亡率。
8.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各医疗机构严格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②组织学习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知识及重点检查事项,提高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防范能力。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疗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9.关于“医疗行为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各医疗机构外聘医生办理多点执业,并将多点执业备案手续送至卫健局备案。②加强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部分诊所医务人员变更没有及时备案、未将依法执业信息完全公示、处方开具欠规范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
③加强人员配备,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④开展乡镇卫生院超声、检验工作人员资质自检自查,督促完成整改。
10.关于“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讲话精神纳入“第一议题”,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全面落实信访工作任务。②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建立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案件台账。③梳理现有信访案件,针对重点人员,积极与属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做好衔接和配合,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基层单位意识形态考核指标、考核方案,督促做好相关工作并开展检查。
12.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制定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落实每季议党制度,已召开一、二季度党建工作会议。②完善“三重一大”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相关制度,重大事项充分讨论、充分酝酿,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末位表态制相关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书写。
13.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组织生活会已召开,2023年度无受处分人员。②完善党风廉政相关工作方案和措施,提高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③人民医院、中医院已开展医德医风培训。
14.关于“监督职责失位、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委托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组织对辖区各诊所开展定期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同时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确保消除各类问题。
15.关于“行政处罚缺少监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对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目前对行政处罚2023年的卷宗进行了检查,列出了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要求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在今后工作过程中按照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处罚标准严格执行。
16.关于“违规承包科室”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相关医疗机构承包科室已撤销。
17.关于“违规采购耗材”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各二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材采购制度,杜绝违规采购。
18.关于“虚开发票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各二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禁止虚开发票。各医疗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报销审批工作。
19.关于“选择性还款,涉嫌利益输送”。
整改情况:①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②各医疗机构全面梳理欠款,召开会议集体决策确定还款事宜。
20.关于“重大资金支出未履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且无正规发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履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对院内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按程序决策,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21.关于“医疗机构医保违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宁安市开展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定期开展医保基金教育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和收费人员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医保政策等的自律意识,规范收费行为。
22.关于“违规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私自收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国家项目收费规定及财务制度,严禁违规收费、私自收费。②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财务制度、价格政策和收费等情况的监管检查。
2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报销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对报销票据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费用一律坚决不予报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目前卫健局本级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下属机构除公务用车外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4.关于“固定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各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与盘点,对于应入账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督促进行入账处理,对于盘亏资产及时上报并联系三方对盘亏资产出具评估报告,明确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形成会议纪要,按照国资有关规定及时对盘亏资产进行处理。
25.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对于四家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已完善制度流程,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并据实登记相关信息,定期对信息进行公示。②各基层医疗机构已建立公车管理制度,完善公车使用机制,做好公车使用信息登记。
2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与盘点,加强管理。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交相关材料。③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27.关于“‘四个体系’整体效能发挥不够,运用‘四个体系’整体推进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四个体系”工作落实机制。②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制定《关于完善市卫生健康系统督查工作制度及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③按要求将重点工作纳入“四个体系”严格执行季通报,目前已通报2次。
28.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提高互动性和针对性,提升组织生活质量。②注重问题剖析深度,对党员个人发言材料严格把关,做到红脸出汗。③加强党员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增强斗争性,提升党员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性。
29.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基层党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②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业务指导和检查,制定下发《2024年度宁安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建考核要点》,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指导,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督导检查,开展会议记录培训1次。
3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方案及相关制度。②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工作任务,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归档工作。
31.关于“少数党支部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召开专题巡察整改部署会议研究落实反馈意见。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学习,研究制定会议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全面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充分准备。卫健局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已完成上报。
32.关于“整改工作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①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整改方案。②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析症结,举一反三,从制度管理层面进行完善,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③强化督导,分管领导及时跟进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抓好整改工作推进。
33.关于“违规投放设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相关医疗机构已停止合作。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化。
1.关于“统筹医疗资源保障能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制定《宁安市加强短缺医疗卫生资源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二级医疗机构制定2024年短缺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实施计划,并实行定期调度机制。②统筹县域医疗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满足群众就医需求。③加强对二级医疗机构儿科、妇产科救治能力培训力度。
2.关于“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强常用药品配备。②每季度统计各乡镇卫生院药品配备情况,督促采购补齐常用药品,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3.关于“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制约医院发展进程”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已竣工,已于2024年2月完成搬迁。②中医院新建项目已达到封闭节点,2023年已完成整体工程量的60%,目前正在按计划施工。③卫生监督所新建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
4.关于“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制定2024年院前急救培训方案,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院前急救培训,截至7月,各二级医疗机构共开展院前急救培训8次。
5.关于“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发展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组建由人民医院、中医院为牵头医院的医疗共同体。调整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立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
6.关于“工作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严格制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消毒药品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制度、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并报市卫健局备案。
7.关于“推动工作落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加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任务落实,全面提高全市爱卫工作成效。②扩大全人群检测范围,协调医疗机构肛肠科、泌尿外科、皮肤性病科、生殖健康科、妇产科、感染科等重点科室主动开展检测服务,提高HIV检测率。③加强对肺结核病人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提高基层肺结核防治成效。
8.关于“推进基本药物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大基本药物的采购力度,确保基药比例达到省定标准。
9.关于“医改机制运转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督机制,落实政府深化公立医院医疗改革投入政策,针对公立医院的各项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②补基层短板,选派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到二级医疗机构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同时,通过人才招聘、定向培养医学生等方式,充实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医疗服务格局。完成2024年度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工作。③调整供方结构,促进医疗服务协同发展。鼓励二级医疗机构发展重点学科、特色医疗,提升解决危急重症疾病能力。
10.关于“拖欠逝世职工丧葬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正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付。
11.关于“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监督考核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并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加强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的要求。②加大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力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评价过程规范化管理,注重实地调查研究,提升考核质量,发挥绩效考核目的。
12.关于“基层医疗单位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①采取招聘、返聘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②落实村医待遇保障,提高村医工作积极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3-7919456;邮政信箱宁安市城区街道通江路东67号;电子邮箱naswjj505@163.com。
中共宁安市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