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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4-08-06 来源: 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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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 年11月14日至12月22日,第四巡察组针对宁安市黑土地保护工作实施了巡察。2024年2月28日,巡察组向林草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林草局党组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召开整改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巡察反馈意见通知、整改方案,明确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我局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关于在推动林长制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黑土地巡察体制机制建设不及时)。一是针对2022年末,市林长办未对乡镇、林场、有林单位开展年度林长制考核工作的问题。二是针对2023年林长制工作推进滞后,市林长制办公室2023年下半年(7月份)才下发报送《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在工作要点报送通知下发如此晚的情况下,兰岗镇截止巡察之日仍未报送,部分乡镇对林长制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三是针对2022年1月牡林长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按照市林长办统一标准制定工作制度并张贴上墙。”2022年3月省林长办[2022]3文件要求“规范设置林长制公示牌。”2023年3月市林长办对12个乡镇、184个有林行政村、9个国有林场、其他5个有林单位,林长制工作制度及公示牌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宁安镇等4个乡镇、9个国有林场、其他5个有林单位,检查合格率为100%;其他8个乡镇未能达到要求的问题。(合格率分别为:江南乡93.8%;卧龙乡73.1%;海浪镇68.4%;马河乡67.9%;石岩镇57.1%;兰岗镇57.1%三陵乡37.5%)。四是针对各级林长巡林护林疏漏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2022年制定林长制督查考核方案,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对乡镇开展实地考核工作。2023年市林长制办公室对各乡镇开展督查考核工作。二是牡丹江市林长办2023年3月23日下发《牡丹江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宁安市林长制办公室于2023年4月7日制定下发《宁安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制定本级工作要点并报送市林长制办公室,部分乡镇7月出台文件,兰岗镇未报送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针对工作迟缓的问题,市林长办开展督导检查考核工作,制定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建立了督查考核组织机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级副林长、市林长办主任周浩同志为组长,抽调林草业务股室8人,由林草局2名副局长带队成立两个检查考核小组,对12个乡镇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考核组听取了各乡镇的工作汇报,并对各项工作开展进行强调,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加强网格管理,乡镇林长应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提升林长制办公效率。此次考核检查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末。现已完成对乡镇考核工作,并下发《宁安市林长制2023年督查考核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三是根据省林长办[2022]-3文件要求,“规范设置林长制公示牌”。宁安市林长办对各有关单位林长制公示牌、工作制度进行检查,共有8个乡镇林长制公示牌、工作制度不合格。针对林长制公示牌、工作制度不合格单位进行整改。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2日针对8个不合格乡镇林长制公示牌、工作制度开展“回头看”行动,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四是市林长办每季度下发林长工作提示函,提示各级林长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林长巡林工作,提升管护责任,充分发挥林长职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完成时限:2024年2月29日   

整改结果:现已整改完成

(二)关于对基层林业站管理、指导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林草局在推动基层林业站工作力度还不够,个别基层林业站在造林绿化和村屯绿化工作后期管护不到位,达不到验收标准。其中,村屯绿化抚育不到位,需补植补造面积148亩。

整改措施及结果: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补植补造工作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重造林、轻管护,重数量、轻质量”的不良倾向。积极组织各单位做好造林绿化准备工作,并根据造林地块自然情况,及时完成造林绿化补植补造工作,现各单位已全部完成造林绿化补植面积。

完成时限:2024年5月30日

整改结果:现已整改完成

(三)针对绿化造林、病虫害防治等项目资金下拨不及时问题。在造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小北湖林木良种等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中,存在项目资金下拨缓慢、不及时的问题。2021年村庄绿化资金111.77万元,已支付36.684万元,资金支付率为32.8%;2022年造林补助资金、病虫害防治资金共计100.72万元,已支付13.74万元,资金支付率为13.6%;2023年涉及造林、村庄绿化、病虫害防治等资金共计336.66万元,已支付0.5116万元,资金支付率为0.15%。

整改措施及结果:我局积极与财政沟通,及时下拨资金,现已整改完成。

完成时限:2024年4月30日

整改结果:现已整改完成               

三、公示期限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5日,共7个工作日。

四、反映问题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黑土地保护工作”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林草局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7622183  

电子邮箱:naslyj@163.com

                    中共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4年7月26日

来源: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撰稿:代慧玲

校对:蒋欣悦

一审:张永鹏

二审:庄忠涛

三审:王川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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