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黑自然资发〔2023〕34号)要求,对完成验收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本次通过上级验收已达到销号要求修复图斑总数12个,修复面积17.164349公顷,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社会大众对生态修复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修复要求或情况不实,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7628960
通讯地址:宁安市古塔东街55号
来源:宁安市自然资源局 生态修复股
宁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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