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宁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文有删减)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撰稿:盛茗
校对:李大鹏
一审:李鑫
二审:梁东武
三审:蒋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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