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规〔2019〕3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12232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该文件的主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和《黑龙江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20号)文件精神,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1、决的主要问题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主要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各乡镇政府和城区工委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残联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体局支持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民政持续开展“明天计划”“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等项目。财政负责建立稳定的残疾儿童救助经费机制,落实康复救助资金,支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医保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管理、监督市卫健局负责医疗康复机构的资质审定和管理监督,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市场监管要做好营利性康复机构登记注册。

推进能力建设提高科学规划举办康复机构能力。市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制定康复机构设置规划。提高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加大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提升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力量康复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

强化综合监管完善协作监管机制。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残联,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残联组织和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指导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广泛宣传动员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公益短信、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ningan.gov.cn/nazwgk/view.php?id=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