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规〔2019〕7号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26820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绿卫2019”宁安市森林草原执法

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就《“绿卫2019”宁安市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省政府的专项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2013年为节点,查清各类林地草原湿地内违法占地、违法开垦,以及违法采伐林木等问题,对违法占地、违法开垦、违法采伐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对破坏林地草原湿地以及违法采伐林木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国家级公益林、各类自然保护地内,以及2013年以来,林地草原湿地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开垦的林地恢复植被。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准备和部署阶段(4月份)。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动员会议,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确定疑似变化地块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2、自查自纠阶段(5-8月)。各乡镇及有林单位要采取拉网式排查,并结合卫片判读对疑似变化地块进行现地核实,逐地块落实,查清变化的类型及时间。根据摸底核实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及时上报牡丹江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3、督导督办阶段(5-9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有林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市领导小组挂牌的重点案件进行现场督办。对各单位在自查工作中的徇私舞弊、避重就轻、玩忽职守等行为坚决严肃查处,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4、宣传报道阶段(5-9月)。在6月开展林业草原湿地普法宣传月活动,部署组织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以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5、总结收尾阶段(9月1日-9月20日)。对“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同时,启动问责程序,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于9月10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6、整改落实阶段(10月-2月底)。各地对违建拆除地块、违法开垦地块制定恢复植被实施方案,须在2020年春季完成。

四、对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ningan.gov.cn/nazwgk/view.php?id=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