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规〔2019〕8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次数:40610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1、《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细化监管职责,完善数据信息,夯实工作基础。明确职责分工,由市司法局对全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根据机构改革确定的职能,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梳理,调整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严格按照年度检查计划确定的内容、时间、方式等编制年度检查计划,实施检查。加强数据开放和共享,推动其他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在统筹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执法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执法人员信息。运用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2、强化监管平台使用效能,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科学规范实施。健全相关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推进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常态化。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抽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完成,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从而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3、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科室共同抓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列出时间表、细化施工图,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严格对照检查,快速高质量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成绩,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共同开展经常性的联合督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进行全市通报。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对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ningan.gov.cn/nazwgk/view.php?id=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