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浏览次数:3120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宁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力度,较好的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办政务工作通知要求,我们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按照市里要求,认真从零基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下面将我们政务公开工作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年度要点工作部署,制定了《宁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工作要求等,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动公开我局日常工作计划、总结、退役军人各项政策、法规、政务服务事项等各类政务信息,同时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协调、及发布审核、登记等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统筹工作,成立《宁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加强动态信息更新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43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00

行政强制

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63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原有责任的基础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