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07浏览次数:652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宁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21〕29号)精神,结合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一)深化主动公开信息。一是围绕政策落地,加强重大政策发布同时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增设政策解读栏目,依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围绕民生实事,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严格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做好涉农补贴、乡村振兴、住房保障、土地征收,稳岗就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发布信息。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扎实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四是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五是围绕“三大攻坚战”,全面公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六是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

(二)创新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组织发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文件25篇,发布政策图解14篇。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发布政务服务通用目录清单477条。二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增加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内部流程机制建设,按照登记、受理、补正、作出决定、送达等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程序合法,答复规范,不断提升我市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完毕,并未涉及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安全运行。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目前全市开设的26个政务新媒体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并监管。三是积极引导政务新媒体平台,打造全市政务微信服务矩阵,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获知渠道。

(五)强化保障监督。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责任领导,确定考核标准,责任落细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问题的整改监督,做实日常监测工作。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分值为3分。四是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一对一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2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8

行政强制

 5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和法定公开类信息公开量较少;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对单一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结和实际不断开拓新思路,创造新办法,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避免错敏信息;三是努力强化依申请答复业务水平,提高答复规范,降低案件纠错率;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