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6600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安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安市宁安镇闻天街88号,邮编:157400,电话:7809111,电子邮箱:naczjbgs@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以促进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建设阳光财政和服务型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共同参与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具体工作,由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股室及局属单位各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系人,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具体联系工作,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性工作,纳入正常业务范围,保证了各项工作及时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制订了宁安市财政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明确局办公室、票据监管中心、市政府采购办、国库办、国库支付中心、会计管理局为对外窗口服务单位;确定预算股、国库办、文行股、经贸股、综合计划股、农村局、企业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中心、监督检查办为实施政务公开的重点单位。

    (三)突出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按照《宁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全市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等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将涉及到的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及时通上报政务公开办进行发布,切实做到了主动、准确、及时、有效发布,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宁安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宁安市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宁安市201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在及时公开市财政局本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的同时,在中国宁安网站财政公开中,根据市直部门预算单位授权代公开了各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

 2)财政信息及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情况

    截至20141231日,全局共发布财政规章制度等各类信息163条。共接听和解答了100余个咨询电话,接待来访咨询人员36人次。

    3)对外公开政务公开电话和信箱情况

    对外公布了18部公开电话,公开电话分别由局有关股室组织专人负责。

    1 )办公室       电话:7809111

    (2)预算股       电话:7699162

    (3)国库股及国库收付中心   电话:7699131

    (4)综合股       电话:7699165

    (5)社保中心     电话:7699182

    (6)国资办       电话:7809777

    (7)会计局       电话:7699162

    (8)农财股       电话:7699152

    9)企财股        电话:7699189

    10)经贸股       电话:7699186

    11)经济建设股   电话:7699168

    12)评审中心     电话:7699168

    13)财源办       电话:7699167

    14)农业开发办   电话:7809666

    15)乡镇财政管理局  电话:7699165

    16)文行股       电话:7699153

    17)政府采购办   电话:7699155

    18)信息站       电话:7699151

    19)财政监督股   电话:7699132

    20)票据站       电话:7699135

    设置一个市财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naczjbgs @163.com,定期整理解答市民政务公开政策咨询、申请等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宁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总的来说,2014年,通过加强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畅通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提升了服务效能和水平,为财政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也要看到,与当前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股室和个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自觉性不强,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相关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流畅;政务公开的程度与公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等。

2015年,市财政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加强财政网站建设、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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