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明星村村内道路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审批〔2022〕25号
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明星村村内道路
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明星村村内道路改造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现依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明星村村内道路改造升级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明星村村内道路改造升级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可改善宁安市明星村区域交通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乡村振兴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的。项目审批平台编码(2204-231084-04-05-805532),项目单位是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 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明星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宁安市明星村在原有水泥混凝土路基础上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工程,道路罩面17,660.00平方米,道路全长2,773.80延长米,含村内主干道719.80延长米,17段村巷道合计2,054.00延长米。路缘石补损420.90延长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2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五、招标投标要求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项目应该招标的事项(全部或部分招标),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如发生变化需报我局批准。
六、项目相关手续《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明星村主路建设项目用地的情况说明》(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明星村村内道路改造升级建设可行性研究的评估报告》(黑捷评字【2022】05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江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出具)等,请江南朝鲜族满族乡人民政府根据本批复文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七、其它要求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明星村村内道路改造升级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可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 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设 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注:对于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