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浏览次数:6552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黑财指(农) [2022] 197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
为有效调节农产品供给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688.5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开展耕地轮作试点工作该项资金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资金到位后,由你县(市、单位)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使用。请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你县(市 单位)要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附件1:2022年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