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浏览次数:1448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黑财指(农)〔2022〕354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的通知
为提升我省家庭农场管理水平,促进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市县(单位)2022年家庭农场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其中,安排给脱贫县的该项资金,由脱贫县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脱贫县统筹整合相关政策执行。
二、资金到位后,由你市县财政局(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监督使用。请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你市县(单位)要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中应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