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1/05浏览次数:3974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初审(30个工作日)

受理、初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给予填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指导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进入初审程序。

受理、初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1、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居住住房情况证明;

4、低保及优抚家庭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优抚、重大病残证明;

5、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原房交出;

6、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由受理、初审小组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复审(20个工作日)

审核小组根据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完成对家庭人口、居住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进行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并在申请家庭《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移送市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盖章

公示(15个工作日)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政府网站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保障方式、家庭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终审(15个工作日)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终审小组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认盖章。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复审部门会同初审部门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公示(15个工作日)

经终审符合条件的,确定保障方式。在市政府网站或一定的范围内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保障方式、家庭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登记10个工作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报家庭予以登记备案,并发放《宁安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登记证书》

实物配租

按照《宁安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流程》进行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