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浏览次数:2228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安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按照《关于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22〕22号)要求及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工作部署,宁安市被确定为失业保险经办系统上线一体化平台试点。根据时间安排,宁安市失业保险经办系统将于11月末进行系统切换,为确保成功上线一体化平台,自11月15日16时30分起,宁安市社保中心将暂停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税务部门将于11月15日18时停止办理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征缴业务,请参保单位及时缴纳11月费款。
预计2022年12月6日将逐步恢复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如切换进度提前或延后,将适时发布通告,请及时关注。
业务咨询电话:社保中心 7622079 8119608(此号码2023年1月停用)
税务:12366
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