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宁政办规【2018】3号《河道砂场整治工作方案》
时效:已废止
宁安市河道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砂场经营行为,强化对砂场的长效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河长制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对宁安市河道砂场进行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清理整治,科学测算重新规划,切实加强对采砂行为的管理,确保防洪安全、采砂行为规范有序。
二、整治范围
宁安市境内历年审批的有管理权限的所有砂场。
三、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砂场进行整治。
四、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宁安市砂场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涛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赵占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霍 锋 市公安局局长
孟凡斌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曾俊伟 兰岗镇党委书记
王军棠 卧龙乡党委书记
周 健 宁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晓春 东京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孙富文 渤海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义成 石岩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 成 海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宝友 沙兰镇人民政府镇长
付志斌 镜泊镇人民政府镇长
关志军 三陵乡人民政府乡长
金成虎 江南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凤海 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宜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尹长林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潘 青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成斌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泽华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杨泽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荣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闫 辉 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郑永生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王 壮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志 市住建局副局长
砂场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孟凡斌同志兼任,负责砂场整治的具体工作、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并履行砂场特许经营权出让的主体责任。
五、工作步骤
1.对全市砂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充分掌握砂场的经营情况。
2.参照历年砂场采砂量及近几年砂石市场需求实际,规划设置砂场数量。
3.发布《宁安市政府关于对河道砂场进行整治的通知》,对整治范围内的砂场发放宣传资料。
4.砂场自行清理阶段,2018年4月10日前自行清理各自砂场内的堆料、设备设施等。
5.强制清理阶段,对于未按规定实行自行清理的企业,规定于2018年6月10日前依法强制清除完毕(其中2018年新规划设计的11处砂场于2018年4月15日前强制清理完毕)。
6.市领导小组开展砂场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招标工作,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密切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水务局要全面掌握全市砂场整治工作情况,积极推进开展工作,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整治清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问题要敢于碰硬,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2.提升工作方法,确保稳步推进。要做好现有砂场的引导工作,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保障社会稳定。
3.健全机制,实行精准管理。市水务局依法开展砂场日常监管工作,落实长效管理责任,加强巡查和行政执法、联合执法,巩固整治效果。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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