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验收,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级党委、政府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上仍不同程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对上级要求领会不深、不透;担当意识不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没有摆到突出位置;作风不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发力。
二、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解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重视不够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省级督察整改机构,依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机构合署办公,统筹组织协调和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全市督察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2.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形式,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牡丹江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文件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3.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生产管环保、管发展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机制,每年要向本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结合各部门的职责,全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宁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省级督察整改机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定期召开各类生态保护会议,统筹我市生态工作部署,通过会前学习传达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文件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了广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五、验收情况: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4日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3—6430201
九、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宁安市委
宁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