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安市委办公室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领导分包乡镇安全工作

责任分工》和《市政府领导分包部门

安全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党(工)委、直属党总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办委、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十七大强调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委和市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和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

    追赶跨越式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结合市领导工作分工,现将《市领导分包乡镇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和《市政府领导分包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向包保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在包保领导的指导下,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 1 、市领导分包乡镇安全工作责任分工。

          2 、市政府领导分包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工。

 

中共宁安市委办公室

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 1 月 10 日

 

二 OO 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