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安市 2006 年至 2008 年创建
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安市 2006 年至 2008 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〇〇 六年十月二十六 日

 

宁安市 2006 年至 2008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

 

    为了创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状况,适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 2006 年至 2008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宁安、服务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 工作目标

    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力争三年内实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和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 一 ) 建立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建立宁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2006 年开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有效运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工作日程,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影响道路交通平安畅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2006 年 6 月底前所有乡镇都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个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

    ( 二 ) 加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建设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

    ( 三 ) 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水平 。逐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路网结构合理,交通流分布均衡,道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 四 ) 加强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源头管理 。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得到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

    ( 五 )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向广大群众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

    ( 六 ) 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道路交通事故由高发到基本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 5 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  基本措施

    ( 一 ) 建立交通管理机制,制定交通管理政策

    1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同时,各乡镇政府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2 、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依据国家和省、牡丹江市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

    3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市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在行政审批、行业管理、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和事故救援等工作时,要履行相应的道路交通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市政府对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 、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加大对农村客运发展的扶持力度, 2006 年制定城乡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出台支持农村公共客运交通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力争 2008 年底前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客运班线。

    ( 二 )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1 、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各相关部门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明确不同对象的宣传内容方式,将任务落实到人。

    2 、组织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司法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交通部门严格客运驾驶员学习教育和考核制度。用工单位定期组织对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公安部门在车管业务大厅、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通警执勤岗 ( 点 ) 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社区、单位、学校等。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监察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3 、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在 50 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 ( 兼 ) 职人员。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通过发布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 三 ) 严格道路通行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1 、集中整治违法行为。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无牌无证车辆、货车超限超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等专项整治等行动。

    结合我市实际,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有条件的应当设置固定监控设备。

    2 、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按照实施畅通工程 D 类城市标准要求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公安、城管、建设等部门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管理,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非交通占道,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

    3 、加强县乡道路交通管控。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有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掌握本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情况,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规。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查禁客运班车通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 ( 含三级 ) 山区公路。要充分发挥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及驾驶人安全教育。

    4 、加强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 2008 年年底前每个中队配备一台测速仪和酒精检测仪;在国省道上安装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在重要路口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配备无线通讯设备,车载台每车一部 ,手持台人均一部。市区交通管理网络联入公安三级网, 50% 以上的中队联入公安网。使用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统计分析、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交通事故业务、内务勤务及执法考评。

    5 、完善快速抢救机制。 2006 年 6 月底前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和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卫生、公安等部门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危重伤员紧急救援预案。

    ( 四 ) 加强车辆驾驶人及运输企业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1 、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农业 ( 农机 ) 、公安部门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 2006 年 6 月底前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紧急救护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农机、公安部门要严格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按照事故现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处理。建立驾校培训质量追踪和通报制度。

    2 、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质检、公安部门对检测站实行定期抽查,对存在不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条件、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站,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农机部门要推广应用检测设备,不断提高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的水平。

    3 、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严把运输经营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来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现任强制保险。引导运输企业按规定安全使用行驶记录仪和 GPS 等设备。

    4 、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车辆档案及驾驶证档案交接后,公安部门要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农机部门切实把好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农机部门还要加强农时季节拖拉机的安全管理。

    5 、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 2006 年 6 月底前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6 、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 2006 年年底前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公安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和拖拉机违法处罚等情况通报交通、农机部门。对一年内累计 2 次超员或 1 次超员 50% 以上的,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 五 )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 、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的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完善县乡道路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2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改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市政府制定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年度计划,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资金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已有公路上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明确乡村道路及设施的养护责任。

    3 、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 2006 年年底前,城区按照畅通工程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4 、开展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危险路段,每年确定市级督办治理危险路段,制定整治计划和整治时间表。

    5 、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重点在市区周边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

    四、  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亚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伟宏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杜玉俊 市公安局局长

    孙振明 市交通局局长

    田中青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俊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谷云成 市财政局局长

    肖佩利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培良 市教育局局长

    霍成昶 市卫生局局长

    李志军 市农机总站站长

    各乡、镇政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局。

    主 任:杜玉俊 (兼)

    副主任:段英学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五、  具体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协调 。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 二 ) 加强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市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 ,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 三 ) 加强监督检查 。市政府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