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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19261/2023-10002 | 分 类: 环境保护 |
发布机关: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6日 |
名 称: 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行政执法审批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牡宁环发〔2023〕3号 | 主 题 词: |
关于调整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行政执法审批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6日浏览次数:819信息来源: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监察大队、各办、股、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环境审批制度,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决定重新调整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审批领导小组和技术审查小组,原宁环发〔2013〕9号《关于调整宁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审批领导小组和技术审查小组的通知》同时废止,望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审批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主 任:付爱民 成 员:唐立国、王勇、冯翌铎、肖帅 会议记录人:马思源 (二)受理范围 1、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疑难重大信访案件审批; 3、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批; 4、限期治理案件审批;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的审批。 (三)审查内容 1、案件调查是否充分; 2、文书是否规范; 3、引用法律是否正确; 4、程序是否合法。 (四)、审批工作制度 1、成员半数以上即可召开审批会议; 2、会议上形成集体决定,参加成员签字。
牡丹江市宁安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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