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390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预算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黑龙江省市县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及《宁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由宁安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安务公开网站zw.ningan.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安市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453―7809111)。

一、概述

我单位明确了由财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宁安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定并下发了《宁安市财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2018年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相关股室认真梳理、汇总涉及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2018年,我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34条,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236条,取得了一定成效。主动公开信息包括:通知公告、政务信息、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算绩效、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是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预算公开情况

1.20181月2日,我市在人代会后20日内将《宁安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金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在宁安市预决算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与此同时,在平台上将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释、说明。

2.2018813日,我市在人大常委会后20日内将《宁安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在宁安市预决算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开。

(二)预算调整公开情况

我市于20184月、8月、10月、12月,将政府收支预算调整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4月调整为年初告知到位后调整,后三次为债券资金形成调整。

(三)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我市于201821日,完成了84家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本年部门预算重点公开了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使用、预算绩效等情况说明。

在公开工作推进中,市财政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在公开内容格式制定、公开软件培训、公开完成进程管理中,实施全链条监督指导,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201810月15日,宁安市七届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2017年度市本级决算,我局于201810月19日批复了我市144家预算单位的《2017年度部门决算》,并于201810月25日在“宁安市预决算公开平台”的专栏“部门决算”中以自行公开的方式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

  (五)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解决以往预算公开信息不集中,公众查阅和监督不便的问题。我市于2016年末上线了宁安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平台设置了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两个板块。在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板块下设置了,市级预算、市级决算、市级预算调整、市级政府性债券四个子板块;在“部门预决算公开”板块下设置了“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两个子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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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答复格式的标准化文本,今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8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时,我单位未收取任何费用。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表现在公开的内容有些还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有的公开内容不能短时间及时更新。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2019年,我单位将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做到把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地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从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培训,提高水平。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充分挖掘可供公开的信息资源,丰富信息公开的类别,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三是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局政务公开办将采取网上检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各股室、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记载,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密切关注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了解、掌握财政数据、财政信息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