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医疗救助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558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1、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每人每年缴费金额为380元。

(一)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即个人不用缴费)。

(二)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60%的定额资助(即个人缴费额为152元)。

(三)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给予60%的定额资助。

(四)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200元定额资助(先按380元缴费费,后返还200元)。

2、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救助待遇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牡政办规〔2022〕5号)执行。

①我市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均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②医疗救助设定年度救助限额。

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资金统筹使用,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限额具体如下: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万元;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5万元;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4万元。

③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以下简称起付标准)分类如下: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设起付标准。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起付标准为2400元;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起付标准为6000元。

④门诊救助:对参加基本医保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我市慢性病门诊用药、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和住院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按比例救助。

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80%救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5%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给予50%救助。

⑤住院救助: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100%救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给予60%救助。

3、什么情况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安置或异地转诊备案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4、哪些医疗救助待遇取消了?2023年1月1日起,

①困难群体门诊救助20%,年度限额2000元的救助政策全面退出。

②稳定脱贫人口原救助政策全面退出,资助政策按省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