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390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

支持畜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黑财指(农)〔2023〕129号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粮改饲项目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1),该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1 农业结构调整补贴”;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2),该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3),该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022年奶牛良种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4),该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022年肉牛优质冻精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5), 该项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上述下达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 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尽快拨付资金。涉及招标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和招 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项资金拨付后,由你市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超范围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同步下达。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 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附件:2022年粮改饲等5个项目资金分配表和绩效目标表.pdf